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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遊 | 4th Jan 2009, 04:25 AM | 有感 | (49 Reads)

  習慣,不論好與壞,都是很私人的。能成為習慣,當然因為很適合我自己,我才會一而再的去做。但適合我的,不代表也適合你,我沒要求你接受,但若你能接受,我會很高興。

  如此而已。

  或許這真是我的一個壞習慣。

  說是壞習慣,因為已有數次因此習慣引來非議的經驗。

  我絕對算是一個夜蒲鬼,經常晚上十二點後仍流連街頭,因為種種原因,凌晨,甚至第二朝才返家的經驗多的是。但不論是由於那一個原因,這些徹底未返的日子,都有一個共通點:遲遲未歸的,絕不止我一個。

  於是乎,壞習慣便應運而生。

  每一次,當同行有女友人時,只要過了晚上十二點,我都會要求對方回家後給我撥一個電話,又或者當我遲遲未收到電話,便會打給她們。

  結果,有人告訢我:「請你不要再這樣做。」

  至今為止,「有人」指三位女士。她們所持理由是:第一,香港其實很安全;第二,她們懂得照顧自己;第三,即使真的出事了,試問遠水如何救近水;第四,亦是結語,我這做法只是多此一舉。

  我想在這裏澄清。

  首先,我也覺得即使入夜香港仍屬十分安全的地方。另外,我亦非常同意她們有自保能力。正正因此,我才會只要求她們撥一個電話,或由我主動打電話來確認安全。若我真的覺得有危險,如喝醉了,或神志不清,或年紀太小,我是即使被拒絕也會堅持送對方回家的。我希望有那通電話,老實話,是真的不放心,我只是求一個安心而已。

  接著可能有人說:「既然這麼不放心,為何不也照應男友人呢?哼!還不是博取好感?還不是懶有風度?」

  嗯,說這句的人就太不了解男性了,一定是女人來的。對某些男性而言,尊嚴比安危更是要緊。對他們而言,被別人看不起實在是奇恥大辱,好地地的,有手有腳,何須別人攙扶?君不見電視劇中,除非當事人真的爛醉如泥了無所覺,否則只要神志稍醒也會推開別人,硬要靠自己走路。

  還有,既然已明知會惹(某些)人反感,又何來博取好感?或許今日女性真的抬頭了,能撐半邊天,所以很多昔日的男女相處之道在她們眼中已是不合事宜,如有再犯,大有輕視女性之嫌。但其實,對男性而言,保護女性是天性使然,不論女性是強是弱,是否能照顧自己,男士們潛意識裡就是有護花基因作崇,若不做一些事,只得一個呆呆目送,心裡就是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怪異感覺。這正是為何今時今日不少男性仍希望遇得小鳥依人型女性,因他們的天性能盡情發揮。能得到依賴,得到信任,那感覺非筆墨所能形容的。

  所以嘛,我奉勸一句,若妳真是自信十足,毫不覺得夜歸有何危險的女性,當遇著像我這種既麻煩又懶有風度而其實骨子裡只是渴望有所建樹的小男孩,就不妨繼續以妳們把我們當成幼稚小兒的目光,狀甚溫柔猶如慈母一樣,聽一聽我們的電話,或打一打給我們,輕易得就像送一粒糖果給小朋友便能哄得他們貼貼服服聽聽話話,實則只花妳們一分鐘。

  請好好考慮我的建議。